汉语方言 汉语方言是中国境内汉族语言的地域变体,分布区域辽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语言发展的大量事实表明,汉语方言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向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普通话靠拢,普通话的口语和书面语的规范形式必将逐步取代各地的方言。李荣等主编的《中国语言地图集》将汉语划分为10个独立的方言区,即除上述“七大方言”外,还增加了晋语、徽语和平语。这在汉语方言分区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普通话 普通话的标准普通话的标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普通话的语法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书面语为标准,就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语法用书面语作标准,也说明普通话不仅是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同时又是有统一规范的文学语言。1979年文改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又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台湾省省基本上普及了称为“国语”的普通话。
女真文 前者称为女真大字,后者称为女真小字。传世的女真文主要是一种与方块汉字相似的单文。中国明代《方氏墨谱》等书中又有上下叠写的女真文,于是学术界认为这种并写或叠写的女真文颇似契丹小字,或者就是女真小字。契丹文女真文创制后,主要用于官方文件。12世纪后期才以女真文译汉文经书。金朝灭亡后,女真文仍通用于中国东北的女真各部,至15世纪中叶始废。
契丹文 契丹文,中国辽代为记录契丹语而参照汉字创制的文字。金灭辽后契丹文继续使用,并在女真制字的过程中起过很大作用。金章宗明昌二年“诏罢契丹字”,契丹文乃渐失传。契丹文图书全部湮灭,除《燕北录》和《书史会要》里收录的几个契丹字外未留下片纸只字。从出土的契丹文哀册和碑刻来看,大字是一种表意方块字,其中夹杂一些直接借用汉字的形式。小字是一种拼音文字,利用汉字笔画形体创制出300多个原字,行书然后缀合拼写成词。
行书 行书,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行书是由正体字在日常应用中笔划连写或小有变异而形成的,既便于书写,又不像草书那样难于辨认,所以宜于通行。从汉代起,行书随着正体字的发展,而在体势、笔意上有所变化,成为适应性最强、应用范围最广、延续时间最长的书体。书法家也多以行书著称,东晋帝王多善行书,书法家中的王羲之为行书大家之一。
草书 一般也把王羲之、王献之等人的草书称为今草。草书符号的整理可以查阅《标准草书》。“顿首”“涅盘”等都有草书词联符号。日语中的平假名是以汉字的草书形式为蓝本创作的。真书现代人学习草书一般以今草为起点。普遍认同的草书写法有于右任先生编着的标准草书。狂草出现于唐代,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笔势狂放不羁,成为完全脱离实用的艺术创作,从此草书只是书法家临摹章草、今草、狂草的书法作品。
真书 (自楷书)真书,中国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又称正书、楷书。字形方正,笔划平直工整,是在汉末八分书(见隶书)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新书体。这种书体三国时已通行全国,隶书世传魏初钟繇为真书之祖。隋唐以后真书在书法风格上有了新的发展,代表作如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真书和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真书一直作为正体字沿用至今。
隶书 隶书,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又称佐书、史书。隶书艺术以两汉成就为最高,汉代隶书遗存至今的有碑刻和简牍书。汉碑隶书,体势、风格变化多端。简牍隶书,用笔多直率随意,不假修饰,有一种自然、活泼的意趣。魏晋以后隶书被楷书所取代,隶书则用于匾额和部分碑石,但隶书书家代不乏人。唐代隶书注重形式,笔画圆润肥重,风格趋向华丽,缺少骨力和意趣。
篆书 篆书,古汉字的一种书体。有大篆、小篆之分。大篆本名籀文,起于周末,后行使于秦国。小篆又名秦篆,指秦始皇帝统一文字所用的书体,汉代沿用。后世称篆书,一般皆指小篆。秦代小篆文字资料流传下来的有泰山刻石、琅邪刻石、峄山刻石、会稽刻石等,甲骨文以及无数秦量、秦权、诏版。文字已规范化,偏旁都有固定的形式和位置,形体竖长方,其空虚不足之处尽量用笔画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