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粤匪檄

曾国藩记事:咸丰四年(1854)正月讨粤匪檄

所过之境,船只无论大小,人民无论贫富,一概抢掠罄尽,寸草不留。妇女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船户而阴谋逃归者,则倒抬其尸以示众船。粤匪焚郴州之学宫,毁宣圣之木主,十哲两庑,狼藉满地。上有日月,下有鬼神,明有浩浩长江之水,幽有前此殉难各忠臣烈士之魂,实鉴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