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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赞襄政务八大臣称董元醇和慈禧太后要求实行垂帘听政制度,是为了突出他们变改祖制的罪名,多少有些欲加之于罪的“莫须有”色彩。就历史发展的基本事实与线索来看,董元醇虽微引垂帘听政这一形式之绪,可以视之为这一制度的嚆矢先声,但实际上,董元醇与“垂帘听政制度”却并无直接联系。

王开玺,男,1949年10月10日生,汉族,河北省辛集市人, ... 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晚清政治史。主要著作有《南国风烟》,《隔膜、冲突与趋同──清代外交礼仪之争透析》,《清通鉴 道光卷》。 李慈铭 李慈铭曾批评董元醇的奏折“尤葛藤”,含混不清,并未能明确指出需太后临朝这一关键问题之所在。此时的清廷朝臣既要坚持后妃不得干政的祖宗家法,又要保证皇权在握,无太阿倒持之祸,对两宫太后垂帘听政一事,内心颇为矛盾与纠结。故此,其词意表述,半露半掩,混乱矛盾;其政治表现,羞羞答答,扭扭捏捏。事实恰如李慈铭对大学士贾桢、周祖培等人于11月2日(九月三十日)所上《奏请皇太后亲操政权以振纲纪折》的讥评那样,其奏请太后垂帘之言辞,“支离掩护,不敢正言。而其中引用古来垂帘事,乃取予之所贻商城(周祖培,河南商城人,以籍贯地名称谓其人)临朝备考中,杂举数人,割裂数语,前后不相联属。”亦正因为如此,李慈铭又进一步发出在朝的清廷大臣,“诸公不学,至于如此,可为骇叹”的感慨。 现代台湾省学者萧一山、吴相湘等人,均据李慈铭的这一讥评之语,对大学士贾桢等人所上奏折提出了批评。 缘此可见,事实上,直至辛酉政变成功后,慈禧太后明确要求清廷大臣详议其垂帘听政章程前,清廷各级官员中的任何人都不敢贸然改变祖制,公开提倡垂帘听政之制。对于改行太后垂帘听政一事,如果说不是“讳莫如深”,“噤若寒蝉”,至少在公开场合是讳言慎言的。仅就董元醇的奏折文字而言,并无明确的两宫太后垂帘听政之请,更无公开改行太后垂帘制度之意,仅是通权达变地要求于小皇帝未能亲政之前,暂由两宫太后权理朝政,以免皇权旁落而已。董元醇在此强调的是两宫太后“权理朝政”,目的是为了避免皇权旁落于赞襄政务八大臣之手,理由正大堂皇,而回避的则是天下之大不韪的“垂帘听政”。在坚持后妃不得干政这一传统祖制,与两宫太后需临朝听政的关系问题上,董元醇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言又止,欲止又言,决不敢公然提出“垂帘”二字,充其量也不过是借此投石问路而已。 当时真正明确提及“垂帘听政”四字者,并非董元醇其人,而是以肃顺为首的赞襄政务八大臣。由军机大臣焦祐瀛亲笔拟草,以小皇帝的名义写就的谕旨斥责。赞襄政务八大臣称董元醇和慈禧太后要求实行垂帘听政制度,是为了突出他们变改祖制的罪名,多少有些欲加之于罪的“莫须有”色彩。但具有历史讽刺意义的却是,八大臣给慈禧太后所定的这一罪名,却为慈禧太后的垂帘听政之制做了“舆论”的先期思想铺垫,甚至进一步 ... 起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的权力欲望,致使其在命醇郡王奕譞修改、缮写的上谕中,明确提出了“至皇太后应如何垂帘之仪,著一并会议具奏”的政治要求。就历史发展的基本事实与线索来看,董元醇虽微引垂帘听政这一形式之绪(董元醇在奏折中仅是说“太后垂帘之仪”,而不是“太后垂帘之制”),可以视之为这一制度的嚆矢先声,但实际上,董元醇与“垂帘听政制度”却并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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