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认知网 www.lishirenzhi.com)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周代我国已有食品安全法律

  周代,尽管囿于技术落后及交通不便,食品安全事件似乎不多,但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还是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主要是以初级农产品的直接采摘、捕捞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

  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为:「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礼记·王制第五》)这里所讲的「不时」是指未成熟。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在周代,五谷果实未成熟时,是严禁进入流通市场的,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未成熟的果实引起食物中毒。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此外,为杜绝商贩牟利而滥杀禽兽鱼鳖,周代规定:「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礼记·王制第五》)即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鱼鳖,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唐朝时法律最为严格

  汉唐时期,商品经济高度发展,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空前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汉朝是对有毒食品处理方式规定最为明确的朝代。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意思是,如果有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的,应尽快将变质的食品焚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

  而在唐朝,相关的法律也极其严格。《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从《唐律疏议》的规定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却不马上焚烧销毁的,构成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明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变质食品,以去后患,否则杖打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须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具体说,凡故意以有毒脯肉馈送或出售,导致使用者中毒的,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使人中毒身亡者,要被判处绞刑。而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未被焚毁的有害食品而造成死亡的,食品所有者以过失杀人论罪,要支付一定的金钱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他人窃盗而食致中毒身亡的,食品所有者不负责任,但须杖九十。

  当然,如果将有毒的食品拿给尊长卑幼食用,欲加杀害他们的,就不援引此项法律,刑罚将更重,对馈食尊长者准谋杀尊长罪,馈食卑幼者依故杀卑幼科。《唐律疏议》云:「其有害心,故与尊长食,欲令死者,亦准谋杀条论;施于卑贱致死,依故杀法。」

  《唐律疏议》中「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与《二年律令》中「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的规定是完全对应的。

  不过,唐律条文要比汉律条文的规定更为详尽周密。《二年律令》中「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的规定,似乎更加注重对犯罪者以价值追求为出发点的经济动机的追究,而《唐律疏议》更加强调追究犯罪者行为对生命的伤害。《二年律令》中有关「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的规定,以及「吏主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则是《唐律疏议》中所没有的。

  宋代利用行会保证商品质量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其所著《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繁荣。书 *** 提到一百多家店铺和行会,其中专门的酒楼、食店、肉行、饼店、鱼行、馒头店、面店、煎饼店、果子行等就占半数以上。此外,还有许多流动商贩,在大街小巷和各大饭店内贩卖点心、干果、下酒菜、新鲜水果、肉脯等小吃零食。

  周密在其所著《武林旧事》里,追忆了南宋都城临安的城市状况,提到了临安的各种食品市场和行会,如米市、肉市、菜市、鲜鱼行、鱼行、南猪行、北猪行、蟹行、青果团、柑子团、鲞团等。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不法分子「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袁氏世范·处己》)有的商贩甚至通过使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的伎俩牟取利润。

  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亦有职。医克择之差,占则与市肆当行同也。内亦有不当行而借名之者,如酒行、食饭行是也。」(《都城纪胜·诸行》)让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就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亦称「行首」、「行头」、「行老」)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

  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宋刑统》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

  「重典」与行会管理值得借鉴

  从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其有关法律举措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古代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都施以「重典」,规定以有毒食品致人死命者,要被判处绞刑。即使他人盗食有毒食品致死,食品所有者也要被科以笞杖之刑。

  其次,为防止引起食物中毒,周代禁止未成熟的果实进入流通市场。宋代不仅对变质食品的安全施以重典,而且对食品掺假等质量问题也很关注。可见,古代 *** 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强调的不仅仅是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而且对掺假等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管也毫不含糊。

  第三,古代 *** 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的同时,还引入了行会管理,通过行业自律,对食品质量进行把关并监察其不法行为。这也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重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唐朝食品安全法律最严:售有害食品可处绞刑的更多相关文章

  1. 一生几乎没有打赢过官司的传奇律师—张思之

    提起张思之先生,恐怕现在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

  2. 揭秘:中国《继承法》诞生的背后,有这样一个故事

    张荆律师告诉记者:没有当事人自己的事前安排,在继承法也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当时是没有关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的先例。像曾昭抡这样没有孩子,却有这么多的财产,再加上曾先生和他的妻子两边的亲属又都比较多,这就凸显出来我们的继承法其实是一个缺位的空白的状况。1985年10月1日,《继承法》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将私有财产合法继承给子女和其他亲属的权利,《继承法》确立了四项原则。

  3. 睡虎地秦简说秦朝徭役遇雨免罚,那么是陈胜和司马迁撒谎了吗?

    过去我们对秦朝的认识,一般来源于传世文献资料,而这些资料又大多从汉朝人的角度来描述,最典型的就是《史记》。

  4. 纽约周刊「 ”曾格案”:「 ”新闻自由”的立法原则是怎么产生的

    马克思在《论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上说:「”新闻自由就是人类自由的实现。没有新闻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余定宇先生说,「”新闻自由”这个全世界宪法里的原则,竟产生于200多年前在纽约发生的一个小小的「”曾格案”。这宗经典案例发生在1735年。故事的主角是个出版商,名字叫约翰·彼得曾格(J.P.Zenger)。英国...控告他在《纽约周刊》发表的文章中,「”批评和诽谤”了英国皇家总督柯斯比。

  5. 「 ”喝酒犯法”、「 ”不婚坐牢”,古代奇葩法律分分钟带你走......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的稳定,离不开法律的健全。自古以来,各个政权为加强统治,巩固权力,推出了很多法律。在封建统治阶级眼中,法律就是维护皇权的工具,因此,一些奇葩法律诞生了。用现代的观念看,既出人意料,又有趣搞笑。西周时期——「”有罪没罪,先看人品”法律体系尚处于萌芽阶段。在夏、商时期,神权法占绝对主导地位,所以统治者每逢审判,必然要先进行占卜,然后根据占卜结果进行判决,等着上天

  6. 真遇上青天大老爷,你绝对消受不起|大象公会

    在各类文学和影视作品中,经常能看到各种青天大老爷,刚正不阿,明察秋毫,为民做主。到了港台电影中,「八府巡按」成了青天大老爷的代名词。而到了明清的司法制度下,女性状告丈夫、晚辈状告长辈已经变成了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随着法律儒家化的进程,这条法律变成了亲属关系之间不得相互控告。首当其冲的危险来自于衙役。毕竟,不是每个县官都是戏文里的青天大老爷,有时候,他们也希望

  7. 下人上诉,在屈必申,浅析唐代版的国家赔偿,不健全但值得肯定

    引子:今年九月,吉林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被关押23年后获判无罪的金哲宏最终得到了468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哲宏获得了国家赔偿最高纪录金额此金额刷新了同类无罪冤案中最高国家赔偿记录,然而相比现代文明社会的国家赔偿来讲,如果把此类冤案...的事情放回唐代的话,那么当事人面对朝廷对其的补偿,一定会倍感失落。

  8. 春秋战国已出现「 ”物流”?说说秦国对「 ”粮食运输”有何法律规定

    大车哼哼,毳衣如璊,岂不尔思?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

  9. 清朝的一条法律,一直沿用到1971年才被废除,曾让许多人羨慕

    自人类文明产生社会组织以来,社会生活的准绳也随之产生。从最初的习惯法,到后来的成文法,人类的法治历史经历了漫长的演变。

  10. 千古奸相李林甫为何能保国家繁荣,他究竟有何能耐?

    影视作品中的李林甫一提到唐朝丞相李林甫,大家或许就联想到「”坏人、奸诈、祸国”这些词。的确,李林甫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奸相,他贪恋权力,不择手段……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唐朝担任宰相18年又7个月,是唐朝任职时间最长的宰相。张九龄,姚崇等人都只是做了几年。他究竟有何过人之处,能让唐玄宗如此赏识呢?主持修订法律条文,领衔完成《唐六典》唐玄宗时期,国家发展遭遇了许多困难。正当唐玄宗苦思冥想国家前途的时

随机推荐

  1. 新年祝福语:发给朋友的元旦短信

    朋友新年了,祝你元旦其乐无穷!羊年元旦到了,到处红旗飘扬,莺歌燕舞尽欢颜,一派新年的欢乐气氛。联系多少无所谓,平时思念总翻倍,关怀总是及时送,偶尔问候也欣慰,繁忙的一年即将结束,新年将有新气象,提前祝你元旦快乐,新年平安幸福健康。元旦到,送你一个缘,知音天下好人缘;送你一个园,生活幸福福满园;送你一个源,左右逢源日子甜;送你一个元,一生富贵不缺钱!元旦已来到,心情如蝶舞。

  2. 音问两绝的意思是什么?

    【拼音】yīnwènliǎngjué【解释】书信与消息都断绝。亦作“音问杳然”。【出处】无【例子】无【相关】百度“音问两绝”

  3. 木星现在有高达79个卫星

    有了这个发现,木星现在拥有令人震惊的79个已知的轨道卫星,比太阳系中任何其他行星都多。根据卡内基科学研究所的一份声明,在12个新发现的卫星中,有11个是“正常的”。这张图片显示了围绕木星运行的不同卫星群,新发现的卫星以粗体显示。除了这两组卫星外,木星还有“规则”卫星,或带有几乎是圆形轨道。

  4. 天王下令追 ... ,石达开班师回朝讨伐,韦昌辉为何不投降清朝?

    1856年11月,翼王石达开带着曾锦谦、张遂谋这两位核心智囊从武昌洪山匆忙赶回天京,劝阻北王韦昌辉不要滥...无辜,以免让天国元气大伤,便宜了清妖。

  5. 改变蒙古帝国政局的不是大贵族,而是被称为「 ”那可儿”的奴隶

    几乎所有的文明都经历过「”贵族共和”的阶段,早期的蒙古同样不例外,但所有文明度过「”贵族共和”阶段的方式却各不相同。其他文明的权力变化暂且不谈,单说草原世界。蒙古之所以能成功度过「”贵族共和”的阶段,「”那可儿”可谓居功至伟。按照主流观点来看,「”那可儿”的意思是门户奴隶,属于出身低微比较卑微的存在。可实际上,「”那可儿”同时还是贵族的亲兵和伴当,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众所周知的是:博尔术是铁木真的

  6. 歷史“四川的詛咒”到底咋回事?

    四川的詛咒要從漢朝說起,秦朝被滅後,項羽大封諸侯王,劉邦被封爲漢王統治巴蜀地區和漢中地區,也就是今天的四川大部分地區和陝西的漢中。後來劉邦依靠巴蜀地區的天府之國,在這裏休養生息,存積實力後來更是在漢興三傑的幫助下統一了中國,建立了偉大的漢王朝。因爲劉邦的成功,巴蜀地區也成爲了軍事要地,每逢亂世,總有人以巴蜀爲根據地以圖中原,想要統一中原就要場控巴蜀地區。但是有個奇怪的現象,凡事領兵攻打蜀地的將領都

  7. 【锚泊】的意思是什么?【锚泊】是什么意思?

      【锚泊】的意思是什么?【锚泊】是什么意思?  【锚泊】的意思是:◎ [anchor] [船舶] 抛锚停泊它是一条锚泊于深圳湾边的一万四千吨客轮★「锚泊」在《现代汉语词典》第877页  锚泊是什么意思  ◎ [anchor] [船舶]抛锚停泊  它是一条锚泊于深圳湾边...

  8. qq心情短语 失意青春

    1个人的快乐是快乐,2个人的快乐是幸福。爱是一种残忍,只有在心中的天平上秤出自己在对方心中是否有爱的分量。曾经和朋友一起仰望星空,随之我们泪流满面,他是因为失恋,我则是因为扭伤了脖子。春暖花开的日子,在这时,就对自己暖暖地笑。哭到没眼泪为止。挤公交是包含散打、瑜珈、柔道、平衡木等多种体育和健身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运动。马不停蹄的错过,轻而易举的辜负,不知不觉的陌路。

  9. 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怎样容忍丈夫拥有30多情妇

    导读:1939年,13岁的伊丽莎白公主在英国达特茅斯邂逅18岁的希腊王子菲利普。此后八年,两人“鸿雁传情”,终在1947年11月20日喜结连理。据女王夫妇的密友透露,尽管这两人已步入耄耋之年,然而“女王现在还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丈夫,尤其是当他做出一些有违身份的事情时,例如亲自驾驶马车,她总是担心丈夫会跌...车伤到自己。如果女王现在失去亲王,将对她是沉重的打击,他对女王的生命至关重要。”夫妻俩依然

  10. 向女生告白的说说-感人的情话

    六、我的等候,换不来你刹那的眼眸。七、爱你,是我最勇敢的事。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