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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外层空间条约》与所有国际法一样,在技术上对签署该条约的国家具有约束力。它们声称这个空间不属于《外层空间条约》,因此是一种“自然资源”。这一冲突表明,美国在不违反条约的情况下“可能”宣称拥有天国领土,但仍然是一个关键的争论问题。
这篇文章最初是在对话中发表的。该出版物将这篇文章贡献给了《生命科学》的专家之声:专栏和见解。
空间探索受一系列复杂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的制约,这些条约和协定已经存在多年。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可能是在1月27日庆祝其成立50周年的《外层空间条约》。这项1967年签署的条约是通过联合国商定的,今天它仍然是外层空间的“宪法”。它已经被世界上105个国家签署并正式生效或批准。
条约迄今为止运行良好,但挑战越来越多。那么它还能再活50年吗?”《外层空间条约》与所有国际法一样,在技术上对签署该条约的国家具有约束力。但“太空警察”的明显缺乏意味着它无法实际执行。因此,如果一个国家、个人或公司愿意的话,他们完全可以无视它。不遵守的含义可能包括制裁,但主要是缺乏合法性和尊重在国际舞台上是重要的。“KDSPE”“KDSPS”然而,有趣的是,在它存在的50年里,条约从未真正被侵犯。尽管已经提出了许多实际的挑战——这些挑战总是在考虑到条约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提出的,而不是试图完全破坏条约。
迄今为止对提出的挑战——尽管条约中有许多要点需要考虑,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外层空间将被用于“和平目的”——即大规模 ... 伤性武器不能在太空中使用。另一个问题是,天体领土(如月球或火星)不受“国家占有”的限制,换言之,任何国家都不能对其提出要求。
这些要点自条约生效以来一直受到挑战,这种挑战的第一个例子是1976年的《波哥大宣言》。一个由八个国家组成的集团试图声称拥有位于其土地之上的空间中的一段轨道,因为如果它们的边界投射到天空中,任何“静止”的卫星都会一直在它们的边界内。
它们声称这个空间不属于《外层空间条约》,因此是一种“自然资源”。这项声明不被视为破坏该条约的企图,而是说绕地球赤道或地球自转方向的轨道必须由下面的国家拥有。然而,这最终被国际社会驳回。2007年,中国用“陆基中程弹道导弹”击落了自己的一颗气象卫星,被认为违反了条约。这被日本视为“咄咄逼人”,但由于这些导弹不属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定义范围,因此被认为没有违反条约。然而,由于它在轨道内造成的碎片云,国际上对此表示强烈 ... 。
我们可以对进行一些更新尽管它很重要,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外层空间条约在现代确实存在一些具体的缺陷,主要是因为它只针对国家。许多私人公司,如lunarland,利用了这一点,提出出售月球等天体上的土地。这样做的代理人证明他们的活动是正当的,因为条约规定领土不受国家侵占,因此,从技术上讲,这意味着私人公司或个人可以对天体领土提出要求,由于它们不是国家。
是为了解决该条约的一些现代缺陷,美国 ... 通过了2015年的《空间法》,该法规定,美国公民可以从事商业探索与空间资源开发。尽管这似乎有损于空间条约对任何拥有天体领土的人的禁令,但《空间法》有一项条款,简单地说,美国并不主张或拥有任何此类东西。这一冲突表明,美国在不违反条约的情况下“可能”宣称拥有天国领土,但仍然是一个关键的争论问题。
尽管存在这些明显的法律漏洞和挑战,但该条约长期以来一直是制定外层空间国际法的基础,仍然是重要的支柱外层空间管理。其初稿时所体现的在太空中创造法律的意图仍然很重要,未来是否会做出任何改变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政治和商业环境尚待观察。
Jill Stuart, ... 部访问研究员,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这篇文章最初是在对话中发表的。阅读原文。关注Facebook、Twitter和Google+上的所有专家声音问题和辩论,并成为讨论的一部分。所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并不一定反映出版商的观点。这个版本的文章最初发表在Live Scienc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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