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因果论与企业伦理道德 佛教因果论与企业伦理道德如上所言,既然缘起是真理,由缘起衍生的因果报应理念亦为真理。在佛教中,因果报应与六道轮回又是紧密相连的。所以,要想未来一片光明,就要及时行善,以道德规则来要求自己。六道轮回无论是当生的,当下的,还是未来的,都是对因果报应的诠释。因果报应是警告我们,要时刻对自己的言行思想负责,因为那真正的是自作自受。道德就是好因好果的宽阔大道,也是成功、辉煌的宽阔大道。
因果论 因果论第一章六因一切有为法。此宗立六因四缘五果。论定原因结果之规则。一大为因,他三大为果。同一果俱有因者,有为法中,展转有力,同得一果,名俱有因。因果相似,名为同类。此因所得果,名等流果。因果异类而熟,名为异熟。经部宗义,由因变异,而果方熟,是异熟义。因之与缘,非无有异,因是亲称。除能作因,五因取果,唯于现在。由此二因得俱生果,正取果时亦与果故。异熟因惟过去与果,异熟果不与因俱及无间生故。
因果论的必然性之断想 因果论的必然性之断想胡晓光佛教在俗谛上讲因果决定论。一般人研究因果现相,把因果当成客观事物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因果的必然性与普遍性的信念,是持理性主义观念的人所主张的。把因果论当成最上科学,结果通不过自己的主体思维逻辑,二律背反困惑着所有企图建立自治的逻辑因果必然论者。不可用逻辑思维推度理解,否则二律背反就出现。但是因果由于知性思维的二律背反之故,因果的必然性是建立不起来的,所以不是普遍有效的理则。
俱舍宗大意——第三篇 因果论 第三篇因果论第一章六因一切有为法。此宗立六因四缘五果。论定原因结果之规则。一大为因,他三大为果。同一果俱有因者,有为法中,展转有力,同得一果,名俱有因。因果相似,名为同类。此因所得果,名等流果。由五平等共相应义,立相应因。经部宗义,由因变异,而果方熟,是异熟义。第二章四缘四缘者,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因之与缘,非无有异,因是亲称。现在为因,能取后果。俱有相应二因与果,唯于现在。
《佛法的因果论》结论 结论本于上面所说,我们可以知道:佛法对于因果法则的肯定,决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迷信,而实是对于人类行为价值的肯定。总之,佛法以因果律,应用为有情行为责任的根据,所以吾人的行为活动,必须予以特别的注意,不可让他有不良的行为表现,我们的生命就可逐渐向上升华,而终于完成最高尚最圆满的人格。
《佛法的因果论》佛法的正因果论 佛法虽纵横的广谈因果,但佛法是以有情生命为说明的中心,所以一论及因果时,总是侧重于有情所造的善恶因果,因为有了有情,自然就有世界,而且世界的清净或染污,完全系于有情业力的染净。佛法的因果律,前面说过,异常的广泛。于十法界中,佛法是以佛法界为最高的,但崇高而伟大的佛陀,亦不能超越因果律的范围以外。
《佛法的因果论》世间一般因果论 原本在佛陀未出世前,印度就有很多学派,大谈他们的因果之道,不用说,他们各各都以为自己所讲的因果是最正确的,而且互相指责对方的非是。关于这个论题,佛陀住世时代,印度思想界中,有着两大派别的对立,就是因中有果论者与因中无果论者,而且双方诤论得非常激烈,谁也不承认对方的论点,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因中有果论者,在印度是以数论学派为代表。数论所以主张因中有果,是他从世间果法观察得来的结论。
《佛法的因果论》因果法则的肯定 因果法则的肯定人类文化的开展,一切知识的进步,都是由于推究因果而来。根据这一事实来说,因果法则的观念,不论在印度思想界,抑或在西洋学术界,没有不存在的,因为不循因果法则立论,根本无所谓思想,亦无所谓学术的,所以因果法则的应用,不唯佛教如此,而是各宗教、各学术、各思想所一致论说的,佛教只是更为重视而已。
《佛法的因果论》前言 因果是佛法的中心课题,这可说是没有疑问的,但一般佛教徒讲因果,往往趋于世俗方面,致使一般不解佛法的人,一听到佛教徒讲因果,立刻就为佛教戴上一项迷信的帽子,以为谈因说果,是迷信的勾当,殊不知这是错误的!
往生极乐后不受恶业,违背因果论吗 这修行因心一旦接纳之后,是把阿弥陀佛全体的果实都接纳过来。同时阿赖耶识的恶业种子会枯萎,甚至完全消灭。具体地表述,就是由阿弥陀佛的慈悲愿力,在西方极乐世界,使一切恶业的种子全部解除。